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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3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北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戴萍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权,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成“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