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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碚区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11.2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关于北碚区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我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我委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通过一年的多项监督工作,对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2016年,区政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和成效:

1.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展明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治政府关于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等新要求,按照市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区政府对全区36个区级部门、在碚市属单位(质监、国税、地税除外)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保留区级行政权力4642项,形成了“两单一图一表”并逐步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便民利民、依法实施、公开透明、数据共享四项原则,研究制定了《北碚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坚持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区编办牵头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1项、依法取消166项、承接45项。落实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24项,行政审批效率有所提高

2.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创新和规范市场监管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通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等措施,企业发展市场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通过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检查。

3.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切实加强。充分运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议活动的成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区政府法制办与区编办联合制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我区规范性文件编制主体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同时,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团资源,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专家库,根据法律专长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小组,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量。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16年,虽然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调研情况来看,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不能或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管”不到位,一些领域“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大,存在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等现象。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太低。今年385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仅11件,仅占总数的2.9%。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亟待加强。有的政府部门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形势上,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有的办事办案不够透明,因此而产生的疑问、不满、纠纷和诉讼时有发生。五是普法宣传教育整体效果不够理想。政府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运用新媒体创新普法机制不足,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鲜活性、实效性不强,甚至有的普法活动流于形式,社会公众接受度较低,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政府管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基础,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涵。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 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把提高全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着力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轮训,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查

    2.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简单执法、粗暴执法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委托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受委托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3.积极接受监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更加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办理回复,切实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向区人大报告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此外,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消除“年年查找问题、问题年年相似”的现象。要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衡,全面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督促和约束政府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