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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2.4)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2/4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4日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北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戴萍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权,维护公共安全,落实改革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北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区、高新产业基地、科教文化高地、休闲度假目的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